勐 (猛) 朗坝
即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驻地勐朗镇。清光绪十八年 (1892) 至三十四年 (1908) 为镇边厅治。1954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区 (后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迁治于此。1959年设勐朗镇。
即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驻地勐朗镇。清光绪十八年 (1892) 至三十四年 (1908) 为镇边厅治。1954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区 (后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迁治于此。1959年设勐朗镇。
即今湖南永兴县西南四十里油市乡。清光绪 《湖南通志》 卷1永兴县图: 县西南有油榨墟。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属赤水卫。治所在今四川古蔺县南白沙乡。后废。在白沙场西有明千户所旧城遗址。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东北。属赤水卫。清废。
即今河南南召县西北焦园乡。清尹耕云 《豫军纪略》 卷3: 咸丰七年 (1857) 九月,“自马市坪分窜,其小股百余至焦园、角村”。
元初置,属女直水达达路。治所斡朵怜 (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马大屯)。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下游西岸一带。明改置斡朵伦卫。元置,治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牡丹江入松花江河口西岸马大屯。明永乐十一年(14
在今广西贵港市西南。清光绪《广西舆地全图》贵县图:西南有西山墟。
即今安徽六安市东南河口镇。清同治《六安州志》卷5:两河口在“州南八十里”。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汾州置,治所在霍邑县(今山西霍州市)。辖境相当今山西霍州市及汾西、洪洞县地。大业初废。唐武德元年(618)复置,贞观十七年(643)废。《元和志》卷12霍邑县:“吕坂在县西南十
浙江等处行中书省的简称。元至正二十六年 (1366) 朱元璋置,洪武九年 (1376) 改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在今广西贺县东北。《明史·地理志》:贺县东北有白花洞土巡司。后废。
在今广西贵港市北三十里龙山中。明成化二年(1466)置北山寨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