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崎湖
即南湖。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东接郎溪县界。《明史·地理志》 建平县: “又有南崎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 《清一统志·宁国府一》: 南崎湖 “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其北为北崎湖,今总谓之南湖。周四十余里。受广德、建平诸水,由绥溪来。宣之东境诸水,并泻入焉。下流注于句溪”。
古湖名。又称南埼湖、南湖。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其北为北崎湖,总称南湖。周围四十里,广德、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
即南湖。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东接郎溪县界。《明史·地理志》 建平县: “又有南崎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 《清一统志·宁国府一》: 南崎湖 “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其北为北崎湖,今总谓之南湖。周四十余里。受广德、建平诸水,由绥溪来。宣之东境诸水,并泻入焉。下流注于句溪”。
古湖名。又称南埼湖、南湖。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其北为北崎湖,总称南湖。周围四十里,广德、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
亦作回跋、回怕里、回怕川、晦发川。辽代女真部落之一。分布于今吉林桦甸、辉南等市县境之辉发河流域。《辽史拾遗》卷18引无名氏《北风扬沙录》:“自咸州东北分界八室口至束沫江中间所居之女真,隶契丹咸州兵马司
唐天宝元年(742)改营道县置,为江华郡治。治所即今湖南道县。乾元元(758)为道州治。北宋复改营道县。古县名。唐天宝元年(742年)改营道县置,治今湖南省道县。属江华郡,乾元元年(758年)属道州。
先秦时理想中的一种行政区划。据《周礼·夏官·大司马》 载:“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以王畿为中心, 自内而外,每五百里为一畿。共有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等九畿,为各级诸侯的领地及外族
唐贞观四年 (630) 置,属羁縻盖州。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境。后废。
即今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之道明群礁。1935年命名罗湾礁。1947年改名道明群礁。
即今山东寿光县东北五十里侯镇。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移县丞驻此。民国时设县佐。在山东省寿光市东部。面积211平方千米。人口9.4万。镇人民政府驻侯镇村,人口3.5万。相传,侯镇建村于汉朝。原为
元置,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北。明洪武六年(1373)并入卢番长官司。
在今贵州贵阳市北一里许。明曹学佺《名胜志》: “郡人易贵校 《易》 于此。”
1913析维西县置,后属云南腾越道。治所即今云南德钦县。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设阿墩子设治局。1913年以维西县北部阿墩子地区设置(县级),治阿墩子(今云南德钦县升平镇)。1935年改置德
①在今安徽和县西北六十里。《方舆纪要》卷29和州:乌石山“在州西北六十里。两山相峙,路经其中, 以石多黑,因名”。②在今安徽贵池市西南。《新唐书·地理志》秋浦县:“有乌石山,广德初盗陈庄、方清所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