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在今广西阳朔县东南。 《方舆纪要》卷107阳朔县: 浮山 “在县东南十五里。 高出众山”。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池州路为九华府,寻为池州府。明初直隶南京。治所在贵池县(今安徽贵池市)。辖境相当今安徽贵池、东至、青阳、石台、铜陵等市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属安徽省。1912年
唐贞元初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建,属黎州。在今四川汉源县西北。《元和志》 卷32黎州汉源县: “铜山城在县西北五十里。” 《资治通鉴》: 唐贞元四年 (788),吐蕃分兵入寇,“五千寇铜山”。即此。在今四
即今青海都兰县西北素梭郭勒河。《清史稿·地理志》 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 柴达木河 “西北流,格德尔古河、乌兰乌苏河、布隆吉尔河俱自其东注之”。
在今江西石城县东。《方舆纪要》 卷88赣州府石城县: 笋石 “在县东十里。高百余丈。其山皆石,望之若丹霞”。
亦作陶张河。即今山东栖霞县东南、莱阳市东北之清水河,为五龙河上源。《清一统志·登州府》: 陶章河 “源出栖霞县东南十五里唐山,西南流经莱阳县 (今莱阳市) 东,又西南会县河西大河,合流南入海”。
一作济隆城。即今西藏吉隆县东南吉隆。唐代始有吉隆之名。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吉隆宗。“吉隆”,藏语意为舒适村。1960年与宗嘎宗合并设吉隆县,驻宗嘎。
清光绪八年 (1882) 置,属甘肃省。治所在额里齐城 (今新疆和田市)。辖境相当今新疆和田市及和田、墨玉、于田、洛浦、民丰等县地。十年 (1884) 属新疆省。1913年改为和阗县。1959年改名和
即今新疆哈密市东二百里沁城乡。清宣统《新疆图志》卷80哈密厅:沁城,“蒙语呼塔勒纳沁,言旷野有鸦,或云果子沟也。回语呼塔什伯拉克。塔什,石也,伯拉克,庙也。雍正初大将军岳钟琪始议屯垦于此。今驻守备,耕
在今四川宁南县。清康熙四十九年 (1710)置披砂土千户。后于此置披沙汛。民国设县佐,1929年设披砂设治局。1930年改设宁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