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丁忧

丁忧

指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父母死亡,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不任官,不婚嫁,不赴宴,不应考。官员丁忧,通常要解官持服,在家居丧,称“守制”,二十七个月为满。宋朝,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则给假百日。清朝,满、蒙官员守制百日后可赴原任衙署办事,但不参预朝会、祭祀,期满方可重新出任官职。又,父或承重祖父之丧为“丁外艰”,母或承重祖母之丧为“丁内艰”。


官员遇父母亡故,一般均解除官职,守丧三年(实际为二十七个月),称为丁忧。晋时已有此制,期满后始得起复。《晋书·袁悦之传》记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北史·李彪传》:“伏见朝臣丁大忧者,假满赴职。”大臣要员遇父母丧,朝廷可命其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或守制尚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面任职,称为夺情。宋代规定,一些地区官员和武官在丁忧期间不离职,《宋史·礼志二十八》载:“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诏任三司馆阁执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武官丁忧例不解除官职,给假一百日,大祥、小祥、禫、卒哭等另给假日。

猜你喜欢

  • 胥史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置,位在胥长下、胥佐上。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之下,胥佐之上。

  • 陆海空军总司令部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三月成立,直隶于国民政府。总司令部内设办公厅、机要室及参谋、副官、军法、军医、交通、经理等六处。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底撤销。参见“国

  • 抚治道

    官名。明朝于陕西设有抚治商洛道,专理安抚流民等事,为本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在陕西置抚治商洛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

  • 亲民官

    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自知州、知县至监镇、知寨,皆属亲民官。选人改京官后,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汉、唐指郡守、刺史、县令;宋指知州、知府、知县等。见宋赵升《朝野类要二·称谓》

  • 露门学博士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

  • 郭什哈辖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御前侍卫”。

  • 相门

    世代为宰相之家。《史记·孟尝君列传》:“文闻将门必有将,相门必有相。”

  • 土都司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武职。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土兵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一人,驻越嵩厅松林地; 云南省置一人,驻镇边府大雅口。

  • 大理院总务处

    大理院内部事务机构。北洋政府置,属大理院书记厅,掌办本院总务,原分设文书、卷牍、统计、会计四科,旋改设文书、记录、会计三科。

  • 文官处

    官署名。民国置,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设文官长一人,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等事。下分文书、印铸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