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录冤局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帝王之家,泛指朝廷国家。《尚书·武成》:“王季其勤王家。”疏:“王季修古公之道,诸侯顺之,是能缵统大王之业,勤立王家之基本也。”《后汉书·梁冀传》:“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
1、唐宋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资治通鉴》唐天宝二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日在政府。”注:“政府,谓政事堂。”《宋史·欧阳修传》:“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2、指政权机关。如民国时的“国民政府”等。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协助管旗章京、副章京管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佐领中选任之。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隶释》一六《中部碑》有法曹及法曹史各一人。晋沿置,《晋书·职宫志》记县诸曹说:“户曹掾、史、干,法曹门干,金、仓、贼曹掾、史……。”法曹门干其义不可解,而户曹置掾、史、干,可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主上林诏狱囚徒,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诏狱囚徒,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
使职名。唐昭宗乾宁五年(898)京兆尹韩建请修复宫阙,奉帝归长安,遂以为修宫阙使,总诸道助钱及工材,以都将蔡敬思督其役,营葺长安,并亲临施工,按期峻工。
①官署名。唐朝设于陆浑(今河南嵩县东北),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等官。属将作监。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