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资
见“资(1)”。
见“资(1)”。
官名。唐朝以长安为都,相对东都而言,又称西都、西京。太宗征高丽,以房玄龄为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城,皆置。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遂以京兆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 改西都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随从征伐。多授予宗室。《三国志·孙峻传》: “孙权末,(峻)徙武卫都尉,为侍中。”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宿卫,位低于校尉。《三国志·吴书·孙峻传》:“孙权末,徙武卫都尉,为
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
官名,汉置,属右扶风,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
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荆湖行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四月,掌镇守襄阳诸军。十一年三月,改为荆湖行省。八月,又改为河南行省。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银钱物品之出纳,岁汇报京师户部,并请领用物。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冶铸。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