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丞
官名。三国吴置,为中书令属官,可参议国政,权任颇重。
官名,三国时吴置,为中书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可参议国政,权势颇重。
官名。三国吴置,为中书令属官,可参议国政,权任颇重。
官名,三国时吴置,为中书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可参议国政,权势颇重。
官署名。元大德三年(公元1299年)置,后拨隶中宫,属中政院。秩正三品,掌钱粮造作之事。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总管二人,从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提控案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见“军机大臣”。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宋朝选拔州学教授的一种方式。神宗熙宁八年 (1075) ,始以考试选拔州学教授。元丰七年(1084),规定试入上等为博士,中、下等为学正、学录。哲宗元符元年(1098),令每年一试。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
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
官名。战国始置,尊称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秦汉沿置。后为郡守、太守、刺史的简称。详见各条。②官制用语。官吏试职称守。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期限一年,满岁转正,得食全俸,即为“真”。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
① 举荐。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后世因之。有察举、荐举、奏举等名目。② 宋朝科举制度,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作为一举。一举约三年。凡举人应试,均需登记举数。乡试达到一定举数,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直赴
指置节度使之州、道。唐初,仅置于边地,玄宗开元(713—741)中凡八节度使:碛西、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幽州、剑南、岭南; 其后更增加兼改名号,大者连州数十,小者犹兼三四,父死子继,世称藩镇。五代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