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营缮监”。
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
参见“南京兵马都总管府”。
官署名。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僧人。设都纲、副都纲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清沿其制。见《明会典·僧录司》、《明
官名。北齐置,属门下省主衣局,员二人。协助主衣都统管理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周王和王后配合各种服色所穿的鞋子。《周礼· 天官》: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掌王及后之服屦”,“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官名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率更寺。员额二十人,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染人置,员一人,下设染工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