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1723—1735)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均交内阁传抄执行,称为“明发”。凡以此下发之谕旨,首书“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或“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
选举名目。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清初定为五贡之一,每六年一次,乾隆七年(1742)改十二年一举。每次选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人,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经朝考合格者,分别派充京官、知县或教职。科举制度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殿内省尚乘局置十员。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十八员,正九品下,掌率习驭、掌闲、驾士等属,饲习御马。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官名。隋唐设置,属尚乘局,掌饲习御马。隋制员额十人;唐制员
使职名。唐代宗永泰二年(766)以刘晏为东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东西道、湖南、荆南、山南东道常平、转运、铸钱、盐铁等使; 以第五琦为京畿、关内、河东、剑南西道常平、转运、铸钱、盐铁等使。大历五年(7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的内部机构。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官制》规定,设秘书长一人,承国务总理之命,掌理秘书厅事务。秘书长有事故时,由首席秘书代理。秘书六人,分掌宣达法
清朝确定藏传佛教“活佛”继承人的制度。此教认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诸呼图克图圆寂之后皆能自在转生,代代承袭佛号,称为 “呼毕勒罕”。呼毕勒罕的确定,向系达赖喇嘛所属之拉穆吹忠降神指认,以致秘相传袭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