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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赞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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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画局直长

    官名。金置,见“书画局”。

  • 郡学祭酒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虞溥传》,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

  • 国民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掌设御侍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床席帷帐铺设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 枢密院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宋朝设此官署。负责起草皇帝敕令;其长官为提举,由宰相兼任,同提举,由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 柏署

    御史官署的别称。也称“柏台”、“柏府”。因汉御史府(署)中列植柏树,故称御史官署为“柏署”。

  • 米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 马厂总管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即左、右翼马厂之长官。清太仆寺所辖马厂分为左、右两翼。左翼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康熙四十四年(1705),定左、右两翼马厂各设总管一人,正四品。

  • 盘水加剑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

  • 开封府司录司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