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侯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
爵名,东汉置。食地为乡的列侯称乡侯。《后汉书·百官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在县侯下亭侯上。王的庶子封乡公,嗣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详《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爵》。晋和南朝宋、陈沿置;宋四品,陈八品,秩视千石。隋以后废。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
爵名,东汉置。食地为乡的列侯称乡侯。《后汉书·百官五·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在县侯下亭侯上。王的庶子封乡公,嗣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详《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爵》。晋和南朝宋、陈沿置;宋四品,陈八品,秩视千石。隋以后废。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实业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名。即司勋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司勋郎中。官名。唐高祖龙朔二年,改司勋郎为司勋大夫。掌校定勋绩,论官赏、勋官告身等事。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官名,金置,“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榷货务》。
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负责文书事务。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南朝接壤地区少数民族的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原机要司改设。掌海军及各省水师官任用,拟定章制礼仪,制造收存炮械,管理海军驾驶、管轮人员。辖制度、器械、驾驶、管轮四科。置司副官、科长、科员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行政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处理全县行政事务。设县长一人,所属有警察、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县组织法》规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金: 一、考绩总分数在七十分以上的简任职公务员可酌给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二,公务员在同一机关连续服务十年,有五次考绩总
东汉王国属官。掌王官卫士。秩比四百石。官名,东汉置,为诸侯王的属官,掌领卫士守卫王宫,俸比四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五·中尉》。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