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士

乡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间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师其属夹道而跸。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国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②爵名。明朝洪武十九年(1386)置。赐予应天、凤阳二府年八十以上老人及全国年九十以上老人。得爵者与具官平礼,并免杂役,地方正官每年一次存问。冠带服色,未及颁行。后不复置。


官名。周设此官,掌其乡的民数、狱讼、禁令等。《周礼·秋官·乡士》:“乡士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帅其属夹道而跸;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国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注:“言掌国中,此主国中之狱也;六乡之狱在国中。”

猜你喜欢

  • 佐著作郎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隶中书省,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后增为三人,七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

  • 三部勾院

    官署名。宋初,盐铁、度支、户部各有勾院,以本部判官领之。太祖开宝五年 (972),以盐铁勾院、户部勾院合为一院,度支勾院为一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合为一院。雍熙三年 (986),复分为三院

  • 大予乐令

    官名,西汉时称大乐令(见《后汉书·桓谭传》),明帝时改称大予乐令(见《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东汉称大予乐令,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等;俸禄六百石,有丞一人,属吏二十五人,乐人三百八十

  • 采捕衙门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裁尚膳监,改用今名。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四人,分办所属事务。所属有吉林“打牲乌拉处”等机构。康熙十

  • 左右备身郎将

    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左右备身府的主官,见“左右备身府”。

  • 右户郎中

    官名。北齐置,为尚书省右户曹长官,六品上。

  • 郡塞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末年置于边郡,为掌边塞之职。《居延汉简释文》卷一第十四页有塞曹史。三国魏沿置,《三国志·魏书·东夷倭国传》记正始中带方太守曾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奉使倭国。

  • 单月选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急选”。

  • 大宁都司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置,为明大宁都指挥使司的简称,下设二十余卫。同年,纳哈出归降,施以其地设兀良哈三卫,领于大宁都司。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迁大宁都司于保定,其所属各

  • 宗学副管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八人,食八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