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北洋政府沿置,与京师地方审判厅相配设置,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地方检察厅同,参见“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北洋政府沿置,与京师地方审判厅相配设置,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地方检察厅同,参见“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辽朝置。掌中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近臣之父母,其父母存者称封,已故者称赠。此制创行于晋、宋、至唐而始备。初则仅及于父母,亦很少有极品。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之官位
宋朝养马机构。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于开封景阳门外,左、右各二监,每监设监官一人。真宗咸平三年 (1000) 隶群牧司。神宗熙宁三年(1070) 并为左、右两监。元丰 (1078—1085)
银行名。其前身为大清银行。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初改组为中国银行。次年四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分为六十万股,每股一百元,政府先认
见“副将”。官名,即副将。《史记·陈丞相世家》:“(汉王)引兵还,收散兵至荥阳,以平为亚将,属韩王信,军广武。”《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南安侯》:“南安以河南将军汉王三年降晋阳,以亚将破臧荼,侯,九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始以朝臣提举陕西等五路义勇保甲。元丰二年(1079),开封府界置提举保甲官。自置官署,称提举保甲司。后有保甲路分皆置。掌什伍其民,分番教阅武艺,进赏其优者。八年署
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穴氏下士一人,掌攻治蛰居穴中之兽,如熊罴之类,以时献其珍异皮革。北周仿此职置掌皮中士,正二命,掌皮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锻工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