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吏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
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
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
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
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杂号将军,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孝平元始五年》:“执金吾王骏为步兵将军。”《汉书·王莽传》:“太保舜、大司空丰、轻车将军邯、步兵将军建皆为诱进单于筹策。”见《汉书·王莽传》。武官
指宰相之职。元蒲道源《闲居丛藁·郭某席间赋》:“调羹事业无劳问,深谢诸公愧不能。”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置,《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文学师四人,位次文学掾,掌教授经学。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官员出缺,或由九卿保举,或由吏部提名,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一正一陪,其正取者称拟正,备取者称“拟陪”。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官名。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符玺郎。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僧官名。清朝喇嘛教司教官。京师雍和宫、承德普宁寺均设,称总堪布,位于呼图克图之下。亦有派往伊犁之掌教堪布、派往四川懋功广法寺之堪布各一人。又,西藏达赖喇嘛及班禅喇嘛之高级侍从亦称堪布,负责监督各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