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院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
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掌监造军器,兼管徒囚。主官有使、副使各一人,下设都监一人,掌收支之事;又有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中都、南京依此编制设置,南京有都监一人,东京、西京置使或副使一人,上京并省。节镇作院使、副使并以军器使兼充。原设甲院都监处及蓟州专设使、副使者,并依旧设立。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
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掌监造军器,兼管徒囚。主官有使、副使各一人,下设都监一人,掌收支之事;又有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中都、南京依此编制设置,南京有都监一人,东京、西京置使或副使一人,上京并省。节镇作院使、副使并以军器使兼充。原设甲院都监处及蓟州专设使、副使者,并依旧设立。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
官名。清朝太监官职之一。其品衔各有不同。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任者。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五品总管二人,六品副总管六人,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
北齐太子内直备身都将、太子内直备身别将、太子内直备身统军、太子内直备身军主、太子内直备身幢主的合称。属太子左右卫坊,由太子内直备身正、副都督统领,负责东宫侍卫。从七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
官库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二十年(公元1283年)隶卫尉,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隶尚乘寺,秩从五品。掌收支鞍辔等物。以提点四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库子。
官名,金朝置,正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兼龙门县令。其佐官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磨勘司置司丞,不分左右,五人,佐司令掌司事。十年革。十四年复置,始分左、右,各一人。二十年复罢。
官署名。北魏初尚书省唯置南、北部曹,太武帝时经营西方,灭大夏、北凉,战事频繁,故增置此曹,主管西部州郡,并负责战事所需之事务。以西部尚书为长官,西部长为次官。平定西方后不久即罢。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1)设于大理院,主官为书记官长,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2)设于高等审判厅,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
明代京师军队组织。景泰时,兵部尚书于谦认为京师军马分别隶属于五军、神机、三千营,虽各有总兵等统领,事实上各不相关,一有调发,只得挑选凑拨以行,所以兵与将互不相知;且平日不司攻杀击刺之法,骤然临敌,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