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试
宋朝太学考试名。由朝廷降敕差官主考。神宗元丰二年(1079)定制,太学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每年二、三月间举行,两日三场,第一日考诗、赋、经义五道,第二日考论、策各一道(分两场)。差外官主持,以学官佐之。外舍生公试入第二等,即升补内舍。武学、律学、医学亦有公试。
宋代学校成绩考试方法之一,一年举行一次,初场考经义,次场试策论。北宋时由学官主持,南宋时另派大员主持。
宋朝太学考试名。由朝廷降敕差官主考。神宗元丰二年(1079)定制,太学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每年二、三月间举行,两日三场,第一日考诗、赋、经义五道,第二日考论、策各一道(分两场)。差外官主持,以学官佐之。外舍生公试入第二等,即升补内舍。武学、律学、医学亦有公试。
宋代学校成绩考试方法之一,一年举行一次,初场考经义,次场试策论。北宋时由学官主持,南宋时另派大员主持。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御史台五使之一,专掌祭祀入阁监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唐有廊下食使,宋初改称廊下使,属御史台。以御史临时充任,专掌入閤监食。元丰改制后废。参见“廊下食使”。
官罢名。清末最高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置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主簿一人,录事四人。官署名。清末始置,附设于大理院。设厅丞一人,秩正三品,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署名。民国置,设在国民政府所在地,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为:1、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之刑事诉讼案件及第二审判决之民事诉讼案件;2、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上告案件;3、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掌教授太学生经义,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战国时始置博士,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其所掌同中黄门,参见该条。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诸王宫宗学置,掌教授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改为宗学教授。官名。宋置,为“南北宅教授”的改名,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司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