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东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袍”。
官名,清设此官。为火器营主官。清代康熙年间始置火器营,设鸟枪护军,每人鸟枪一支,并有子母炮,专司练习火器。《清史稿·职官四·火器营》:“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
官名。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453) 置。为尚书省右士曹长官。后罢。
官名。晋少府所属有中黄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邺城也有中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各设丞一人以管理之。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营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渐改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置管带官一人。职掌管理全营事务。
见“书写机宜文字”。
官名。西汉属卫尉,为公车司马令副职。员一人,东汉秩三百石。掌知非法。官名,卫尉属官,为令之副,主选晓讳,掌知非法。见《后汉书·百官二·卫尉》。
官类名。太平天国军中除正职官外,均设有各种典官,经办一切军需,文书诸务,合称军中杂职官。军中典官多数与同名的天朝典官职掌相同,少数为军中所特设, 如典绳索一职,是专管军中所需绳索的。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长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尚书改称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书。参见“尚书”。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四帐都详稳司长官。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山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