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护录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四方使者署皆置,隶鸿胪寺,各一员,主纲纪。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四方使者署皆置,隶鸿胪寺,各一员,主纲纪。
官名。秦汉军制,于将军下分部,以校尉主之。部分左、右者,即设左、右校尉,仅因事而设。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后65 ) 置度辽将军,领左右校尉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遂为常置。灵帝所置西园八校尉之一亦称左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掌管弓、弩的制作。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弓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吏名。金朝置,设于司、府等官署,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之事。地位较一般吏人优越。贞祐二年(1214),始给月俸。吏员名。即“孔目”,见该条。
① 宋朝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郎中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佐理户部左曹之事。
官名。东汉献帝时置,张济、曹操、刘备皆曾任之。三国魏时与镇西、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东将军下,一般不与征东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持节都督,则
官名。唐末、五代节度使不在本镇则置,代行节度使之职。宋初沿置,多不赴本任,用为三品武臣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正四品。徽宗政和七年 (1117),改名承宣使。
掌握大权居要位的官吏。《后汉书·皇后纪·安思阎皇后》:“于是景为卫尉,耀城门校尉,晏执金吾,兄弟权要,威福自由。”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掌常州、湖州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采种茶叶,供应内府。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七提领所,每所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
官名。北魏末置,西魏沿置。总管后军事务。《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又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后军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