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
官署名。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制,热河、察哈尔设都统,绥远设绥远城将军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统一各设都统府。主官为都统,员额一人,由大总统简任,兼辖军民两政。除统辖
即“光台钱”。
官名。简称广东司郎中。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东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食官令,正八品;食官丞,正九品。
官名① 三国魏内侍官,以宦者充任。《三国志·曹爽传》:“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专共交通,看察至尊,候伺神器,离间二宫,伤害骨肉。”② 唐朝中叶以后监军宦官。时调数道兵马会战,常置都统或都都统为其最高统帅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制同五军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字,而以在南京五府加“南京”字。洪熙元年(1
掌管考试的官。宋朝以来科举考试,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阅卷诸官名内簾,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皆不得出堂簾之外,统称簾官。《明史·选举二》:“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簾官,在内主
官署名。北魏置。《魏书·孙小传》: “迁给事中,绾太仆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