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见“守阙进义副尉”。武臣本官阶。宋置,无品级,位在军将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易以武阶官之名,称守阙进义副尉,秩未入流。
官署名。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汉提点一人,左、右知观各一人,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六人。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七年(1742)兼隶乐部,其官吏任免仍归太常寺。八年(1743)
官署名。明、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明天启五年 (1625) 设,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由满、汉右侍郎兼管。下设满、汉主事各一人,由户部司员中派、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一级,仅高于士卒,言其异于士卒,故曰公士。秦及西汉因之。宋朝亦置。太宗端拱二年 (989)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1、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仅高于
官名。每侯国置相一人,其俸各如本县,掌治民,如令、长,不臣。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掌侍侯,理家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武帝时始置,为侯国的行政首长。《后汉书·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专任六人,兼任四人,请简。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收发文件。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正二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北门之左右。并银甲,左执犀环,右执兕环长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