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侍押班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在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为内侍职事官。南宋因之。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在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为内侍职事官。南宋因之。
官名。即辟雍学正。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员五人,负责执行学规。宣和三年(1121)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赏赐功勋等事。北周之初,依《周礼》之制置司勋上士一人,中士若干人,隶属于吏部。《通典·职官五》说:“后周吏部有司勋上士一人,掌六勋之赏,以等其功,如古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秩六百石,领员吏四人,卫士十五人,职掌守高庙,案行扫除。官名,汉置,属太常,俸六百石,掌守庙、案行扫除。无丞;吏员四人,卫士十五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官名。又称“上介”。周朝置,外交使官行人的副使。《韩非子·八经》:“遗使约其行介”。《左传·昭公元年》:“楚公子围聘于郑”,“伍举为介”。杜预注:“介,副也。”
官名。北齐置,为左龙署长官。
吏职名。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有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参见“开拆司”。流外官名。宋于三司、开封府各置开拆官,诸州称开拆司,均掌收发文件。
见“金吾街仗司”。
省议会为一省的民意议事机关,民国置。清朝末年在各省设咨议局,提议一省之事。为省议会之预备。民国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军政、训政时期不设。民国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于各省设省参议会。省立法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把陆军部、海军部、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组成军部,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设总长
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掌印监察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