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职大臣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官名。北齐于太子家令寺置内坊令及丞,掌知閤内诸事。参见“太子典内”。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官署名。宋置,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简称,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见《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名。秦、西汉为郎官加 “给事黄门”省称。亦称“黄门郎”,无员数。为中朝官员,给事于宫门之内,侍从皇帝、顾问应对,出则陪乘。与皇帝关系密切,多以重臣、外戚子弟、公主婿为之。东汉与给事黄门合为一官,遂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下设小司乐下大夫、小司乐上士、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
宋朝路分都监简称。
即“著作佐郎”。
“吏部都令史”简称。
官名。清朝设,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初,为户部、工部所辖之职官,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大通桥、各榷关、工部各榷关均设。后,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为主管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中大夫置,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掌论议,在大夫中地位最为尊显, 武帝时霍光、 金日䃅皆曾任此职。西汉晚期,多作为贵戚重臣的加官。无员限。东汉时,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