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司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清末设于海军部,掌修船造舰、建筑工程等事项。主官有司长一人,司内分设器械、制造、建筑三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录事若干人。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沿设,改称军政局,以局长一人为主官。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清末设于海军部,掌修船造舰、建筑工程等事项。主官有司长一人,司内分设器械、制造、建筑三科,各设科长一人,科员、录事若干人。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沿设,改称军政局,以局长一人为主官。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通典》卷二二《职官四》: “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省。”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都省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
清末专为同治的瑜、珣、瑨、三妃设置的药房。属内务府,有医师二、三十人。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有关于寿药房的档案。
官名。隋朝于左右武候置四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秘书省太史监,置八员。唐朝秘书省司天台置五员,正九品下,武则天光宅元年(684)以后改名司辰。掌观测天文。肃宗乾元元年(758)后名五官司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染署令”。
武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大同四年(公元538年)魏彭城王尔朱仲远来降,命为定洛大将军,仍使其北讨,故以“定洛”为名。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以太保为长官。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筹设军马分监,管理旧有牧场,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马医之任用、考核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御正下大夫”的省称。
①官署名。隋朝置,分大、中、小三等,以监、丞领其事。唐朝隶少府监,掌铸造兵农之器,供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则专供陇右监牧。置监一人,丞一人; 另有监作、典事等。宋初仅存空名,神宗元丰(1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