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科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官名。北魏置,分管皇帝生活起居,依所管具体事务分“尚食典御”、“尚药典御”等。北齐设“中尚食典御”、“中尚药典御”等。隋初门下省尚食、尚药局各置二人,正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奉御,隶殿内省。又
宋朝殿中省尚辇局属佐。详见“尚辇局”。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编译、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参考书,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并管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
郡散吏名。汉代郡府属吏掾、史中的最尊长者,或称郡掾祭酒,见《汉书·鲍宣传》。参见“散吏”。
即副职,正官的佐属,犹今之“第二把”,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进同谋略,退为副佐。”
官署名。金朝中都管理木材的机构。设使、副使、判官领场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下设司吏一人,库子四人,花料一人,木匠一人。
官名,也写作“廱太宰令”,西汉置,掌雍县五畤祭祀供品,有丞为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参看“雍畤”条。
官名。①南朝齐置。茹法亮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茹法亮传》。②北魏置,即“太子主书舍人”。
隋朝以戎号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为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其开府仪同三司改升从一品,位次王公。
官名。藏语,意为“大官人”。元朝乌思藏萨斯迦最高行政长官,由帝师从款氏家族子弟中选任,有时兼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都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