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四科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1375)因部事浩繁,增设刑部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罢。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1375)因部事浩繁,增设刑部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罢。
即升级,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明会典》卷十二记明代官吏“事繁而称职且无过者升二级。……事繁而平常且无过者升一级。”
①奉命出使的官员。②宋朝对部分低级武阶官的称谓。北宋前期,皇城使至殿侍为使臣,供备库副使以上为大使臣,内殿承制以下为小使臣。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武臣官名后,武功大夫至修武郎为大使臣,从义郎至承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定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
官名。北魏置。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官名。晋置,掌护西戎,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又称“上介”。周朝置,外交使官行人的副使。《韩非子·八经》:“遗使约其行介”。《左传·昭公元年》:“楚公子围聘于郑”,“伍举为介”。杜预注:“介,副也。”
官名。即“柔远清吏司员外郎”。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