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覆官
官名。唐朝左右神策军置,武宗会昌五年(845) 定置一人,由中书门下依资拟注。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部勾院皆置,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任职五年无过犯可出为左、右班殿直。
官名。宋代三司所属三部判官之下置勾覆官四人,三司勾院判官或三部勾院判官之下亦置勾覆官,掌帐籍审核之事。开封府亦设有勾覆官,掌审计事务。
官名。唐朝左右神策军置,武宗会昌五年(845) 定置一人,由中书门下依资拟注。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部勾院皆置,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任职五年无过犯可出为左、右班殿直。
官名。宋代三司所属三部判官之下置勾覆官四人,三司勾院判官或三部勾院判官之下亦置勾覆官,掌帐籍审核之事。开封府亦设有勾覆官,掌审计事务。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旧制设。一人,正二品,以蒙古贝勒、贝子贤者充。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
官名。清末巡洋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官名。北齐置,为郡、县属官,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高于同级功曹。
官名。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置令及丞。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并改名为典厩署,有左、右驳阜二厩。加置主乘、司库、司廪官。唐沿置,改属太仆寺。见“典厩署令丞”。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诸王出阁,楚王府、陈王府、韩王府、冀王府、益王府置翊善各一人,掌教导诸王。
官名。西汉成帝始置。东汉沿置,属尚书台。设二员,领尚书三公曹,秩六百石。掌断狱。《后汉书·陈忠传》: “司徒刘恺举忠明习法律,宜备机审,于是擢拜尚书,使居三公曹。”一说东汉掌三公府文书、州郡官之考课。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即“康里卫亲军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