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副统军使
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官名。晋始置甄官令及丞,属少府,掌造作砖瓦之任。南朝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令各一人。梁陈少府始置甄官署令、丞。北齐甄官署统于太府寺,置令及丞,又别有石窟丞。隋初因北齐之制,太府寺统甄官令丞,炀帝改隶将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三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
官名。唐朝后期置,为临时军事长官,镇抚地方。宣宗时,以白敏中充招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使。北宋或置, 掌经边防军旅之事。 徽宗政和 (1111—1118)中,西北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宣和 (1119—1
官制术语。在一定官阶、品位之内,谓流内;相反,则为流外。南朝梁流内九品十八班,为清流。陈沿其制。北齐有九品三十阶、视官十三等。隋朝为九品三十阶、视品十四等。唐朝九品三十阶,及萨宝府、亲王国官及三师、三
官署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少府为太府,设卿、少卿、丞,其官署或称太府寺。北齐正式定名,列为九寺之一。职兼南朝之太府、少府二卿,掌管金帛库藏出纳,以供国用,兼管冶铸、染织及宫廷手工业。
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收捐或由外省,或由部库,咸丰(1851—1861)以后由京铜局。凡报捐之官生,由户部发给执照,以为凭据。
官名。宋朝铃辖司副长官。北宋时期,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南宋因之。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佐钤辖掌兵马之事。
官名。南宋司农寺置,监督本寺各仓场出纳粮食时斗斛盘量。宋设此官,掌抽查漕运交仓谷米的质量。见《宋史·职官五·司农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乐”。
官名。 战国齐置。 主管陶质量器制作。《古陶琐萃》第一册第六页: “王卒左甘里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