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太保
辽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师下。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省。
辽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师下。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省。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置,与天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并称为六部大人,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设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遂罢。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贡举科目名。唐朝设,应试者一日内撰诗百篇即中选。宋朝有求试者即命试。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皇帝亲试求试士人,仅成数十首,为激励后学,仍赐及第。真宗景德三年(1006)废。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官名。北周置司准中士,正二命;司准下士,正一命。掌衡器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正五品,掌户口房舍等事,设令、丞各二人。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典设署。
官名。国民党政府立法院设置,员额一人,为立法院的副长官,参见“立法院”。
宋朝幕职官与州县官合称。幕职官有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诸州府判官、推官,军、监判官等。州县官有州录事参军及诸曹官,县令、丞、主簿、尉等。(1)指宋代低级文臣阶官,即“选人”见该条。(2
“小宾部下大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