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征税募债,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财政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征税募债,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财政科。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即外班。见“征税部”。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西上閤门副使一人,置西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北魏建国初,沿用此名。明元帝泰常二年(417),与天部、地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皆由诸公担任,其下有三属官。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
宋代称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为合班。亦称“杂压”,见该条。
吏名。宋朝御史台置,初设五人,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减为二人。
官名。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始置,掌监察宫外百官,隶御史台。南朝省。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复置,宿直御史台,不得入宿宫省。九品上。北齐沿置,员十二人,从八品上。隋改名“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