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贼曹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一六《中部碑》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右贼曹史。《两汉金石记》卷一一《郃阳令曹全碑阴》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后又有贼曹史与金、集、法曹史同列。可知门下贼曹为门下之任,贼曹掾、史为分职列曹,不是一职。《洪范五行传》说:“贼曹共狱捕。”是贼曹职主狱捕,与门下贼曹职主警卫者不同。晋代诸县亦置贼曹,有贼曹掾与贼曹史,见《书·职官志》。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一六《中部碑》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右贼曹史。《两汉金石记》卷一一《郃阳令曹全碑阴》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后又有贼曹史与金、集、法曹史同列。可知门下贼曹为门下之任,贼曹掾、史为分职列曹,不是一职。《洪范五行传》说:“贼曹共狱捕。”是贼曹职主狱捕,与门下贼曹职主警卫者不同。晋代诸县亦置贼曹,有贼曹掾与贼曹史,见《书·职官志》。
命妇封号。始见于南北朝,历朝皆置。多封皇后母、县公之妻及高官之母妻。北周时位在郡君下。唐、五代外命妇封五品官员,内命妇封三品、四品官员之妻,其母则封县太君。不因夫、子得封者,称某品县君。宋朝沿置,封庶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农民军攻克承天 (今湖北钟祥等地) 后,李自成用以自称。同年改称新顺王,此称遂不再用。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以顾徽任此职,出使曹操。三国吴孙权赤乌(238—251)中置为东宫官。见《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钟离牧传》。官名,三国吴置,本为领兵武官
见“和硕贝勒”。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无此职。
使职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枢密院为崇政院后置为长官,以敬翔为之。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复为枢密院使。官名。后梁设置,为崇政院的长官。见“崇政院”。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由民政部奏设,内外城各一局。专掌贫民戒烟事宜。设管理员一人,管理本局事务由厅员兼充;医官一人,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之事;司药二人,掌配置药品及看护戒烟
官职制度文书。又称“勋案”、“勋簿”。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阶级数,不记载所属单位,肃宗时因窃冒军功
官名。战国燕置。主管右陶机构的长官。战国燕国陶文《季木藏陶》卷六○第七号有此官。
官名。战国时齐国设有五都,相当于他国的郡,除国都临淄以外,其他平陆、高唐、即墨、莒四都均具有边防重镇的性质。五都各驻有经过考选和训练的常备兵,称为“技击”或“持戟”之士。对外作战时,五都之兵常被用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