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录
参:参与。录:总领。参录:参与总领。如“参录尚书事。”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大将军或三公执政,都加“参录尚书事。”参看“参录尚书事”条。
参:参与。录:总领。参录:参与总领。如“参录尚书事。”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大将军或三公执政,都加“参录尚书事。”参看“参录尚书事”条。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位长子下、固山贝子上。简称贝勒。爵位名。清置,见“贝勒”。
官署名。元末置。简称济南兵马司。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见“诸司使”。宋初武臣本官阶、宋承唐五代之制,置诸司使,初时尚有职掌,后渐成阶官,除特殊情况外,均无实际职掌,仅作为武臣叙迁之阶。诸司使分为东西两班,各有二十使。东班诸使有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① 清朝督、抚等管辖下的绿营兵。清制,绿营兵组织分为标、协、营、讯,由总督统辖者称督标,巡抚统辖者称抚标、提督统辖者称提标,故以所统辖者称标下。②清朝下级武官对长官的自称,意为在其管辖之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可兼充僧录司,缺出由右善世升补。
近位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汉置,位低于将军,同于校尉,俸比二千石,掌屯卫兵,主征伐。《后汉书·孝灵帝纪》:“八月,遣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出云中,使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单于出雁门,护乌桓校尉夏育出高柳,并伐鲜卑。”
指太子太师、太傅、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