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参赞

参赞

官名。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又称“参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后分三等,头等正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正五品,俱奏补。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无定员,二等每使馆一人,三等八人,英、法、德、俄各一人,美、日各二人。又有分馆代使二等参赞官二人,二等参赞兼总领事三人。②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参赞厅之主官。宣统元年(1909)设,一人,掌厅事。二年裁。详“参赞厅”。③清朝驻藏大臣之属官。宣统二年(1910)设、左、右各一人。详“驻藏大臣左参赞”。③明朝凡以都御史巡抚兼理军务者,有总兵地方则加参赞名。


官名。清朝在新疆、蒙古等地设参赞大臣,协助将军办理军务;清朝末年在东三省总督、西藏办事大臣之下设此官,协助长官处理事务;清末驻外国使馆设此官,协助公使办理外交事务。参看《清朝通典·职官·新疆各官》、《清朝续文献通考·东三省、西藏》。

猜你喜欢

  • 行军左司马

    官名。唐武则天大足元年(701)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为僚佐,中宗神龙二年(706)省,睿宗太极元年(712)雍、洛四大都督府复置,各一员,与右司马同掌辅弼军政,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 战时则申

  • 校官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

  • 载师

    ①《周礼》官名,地官之属。主管土地分配、使用及征收税赋。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周礼·地官·序官》郑玄注: “载之言事也。事民而税之”。“载师者,闾师、县师、遗人、均人官之长。”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

  • 匦使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

  • 后稷

    又称“稷”。尧舜之时农官弃的官号。西周沿置为官职名。《史记·周本纪》: “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官名,夏置,掌播百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弃作后稷,播

  • 宫闱署

    官署名。隋置,见“宫闱局”。

  • 小守庙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佐守庙中大夫、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守庙司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

  • 监漕

    官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都水监舟楫署置四员,从九品上,掌监诸州漕运至京(长安)都(洛阳)往来之隐失; 玄宗开元二十六(783)废。河渠署亦置十员,从九品上,代宗大历(766—779)后省。官名。

  • 八旗都统衙门

    官署名。八旗制度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共为八旗,

  • 摄行

    官制用语。“摄行”,也写作“行摄”,即代理。《史记·五帝本纪》:“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史记·孔子世家》:“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汉书·王莽传》:“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帝之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