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当仕路,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后世多沿用。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官署名。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以抚绥流亡、营造宫衙为其目的。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南朝梁诸州亦置,位在诸从事上,自一班至流外四班不等,掌同西曹掾。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
契丹官名。原为县官之佐,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县令。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城守尉”。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东头供奉官置,从八品。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东头供奉官为从义郎,秩从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