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官名。战国置。军队中的先锋官。《古玺汇编》第四六号: “阳州左、右先司马。”
官名。即司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少卿。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冯芳任之,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东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冯芳初任此官,掌领军队。参看“助军左校尉”条。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几案、翰墨。
官名。即太子左内率。
命妇封号名。唐朝内命妇,以三、四品母为县太君,正五品; 外命妇,以五品母为县太君。宋沿唐制,太祖建隆三年(962)规定,左右庶子、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即尚书省礼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官署名。明代内官有司礼监,简称司礼,负责宫廷礼节、内外章奏等。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名。元朝置,正二品,五员,大都留守司长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副留守二员,正四品; 判官二员,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