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用司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区别尊卑的五种等级服饰。《尚书·虞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安国传:“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
官名。南诏望苴蛮官,代王裁处,以付六曹。
北魏所设总揽尚书省诸曹政务的一种名义。《魏书·崔玄伯传》: “及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坐,玄伯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深为太祖所任。”
官名。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以宦者担任,为暴室官员。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也设有医生,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所以有“宫中监狱”之称。《后汉书·百官三·掖庭令》:“暴室丞主中妇人疾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官名。即仓部员外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员外郎。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周朝置。掌射妖鸟。《周礼·秋官》:“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官名。周设此官
春秋战国时期称爵位在公、侯一级的诸侯君主。《左传·僖公九年》: “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荀子·王霸》: “官人失要则死,公侯失礼则幽。”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权行政事宜。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皇位,天子之位。《史记·律书》:“误居正位,常战战慄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