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光台钱”。
官名。隋于诸王国置典卫,唐沿置于亲王国,员额八人,掌守卫、陪从。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学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恩倖·阮佃夫传》:“又告主衣吴兴寿寂之、细铠主南彭城姜产之,产之又语所领细铠将临淮王敬则。”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名。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因之。宋朝三司各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亦设左、右厅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
见“帘官”。
宗正寺别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官署名。即光禄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光禄寺为司宰寺,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
官名。南齐分殿中监为内、外殿中监,隶尚书省。梁、陈改名殿中内、外监。皆流外官职。参见“殿中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