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敕斜封
任命官吏须经一定程序。唐中宗时,权宠用事,常不遵守制度,而由皇帝直下敕书,用斜封付中书执行,时人称为斜封官。墨敕是因不由中书盖印的原故。
一种非正规的任官方式。唐制,任命官员须经一定程序。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大卖官职,直接用皇帝名义颁下敕书,用斜封交中书执行,时人称之为斜封官,有同、正、试、摄、检校、判、知等名目,人数多达数千。
任命官吏须经一定程序。唐中宗时,权宠用事,常不遵守制度,而由皇帝直下敕书,用斜封付中书执行,时人称为斜封官。墨敕是因不由中书盖印的原故。
一种非正规的任官方式。唐制,任命官员须经一定程序。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大卖官职,直接用皇帝名义颁下敕书,用斜封交中书执行,时人称之为斜封官,有同、正、试、摄、检校、判、知等名目,人数多达数千。
清末度支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经度支部奏准在通州设立。专造各种有价证券及官用普通纸张。设总办、帮办、坐办各一人。厂内分设营运、监造、文案、支应、庶务五科,各设科长一人分理各种事务。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官名。北齐置。参见“柴草部”。
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鲂既目见靖事,且观东主一所非薄……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图欲北进。”
官署名。即“典制清吏司”。
官署名。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于北京大通关(今北京通县境内)。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后俱革。掌大通关税课之事。官署名。明置,
参见“南院大王”。
官名,隋置,掌封爵事。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东部地区诸冶,领滏口、武安、白间三局丞。隶太府寺。隋并入掌冶署。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