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侍郎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外务部的佐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副大臣,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外务部的佐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副大臣,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名。西汉属执金吾,为中垒令副贰,员一人。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掌佐令主文书。参看《中垒》条。
三国蜀所置尚书郎官名。亦作左选部郎。与右选郎、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见《三国志·邓芝传》。官名,也称左选部郎,三国蜀置尚书左右选部郎,与吏部郎共掌铨选。《三国志·蜀书·邓芝传》:“子良,袭爵,景耀中为尚
清朝凡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均称协标。
官名。西晋末凉州张轨置。为统兵武职,地位较一般州所置的督护为高。见《晋书·张轨传》。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无专职品级,世袭。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服丧期满,可赴下次省试;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再命赴省试,皆称还省。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
官名。元置,秩从四品,员额四人,为武备寺的佐官。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见“金吾街仗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