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簿厅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件;录事三十人,秩八至九品,掌缮写文牍,承办总务。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件;录事三十人,秩八至九品,掌缮写文牍,承办总务。
官名。同“庖宰”。春秋战国置。掌烹制膳食。《韩非子·难二》: “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
见“甘肃行省”。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
官署名。简称广东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东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东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义勇后等六卫及蕃牧、奠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边远地区官员满任后,许免赴京参选,由转运司立格就地注授,称就注。
官名。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员四人,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典直。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康熙十三年 (1674) 设。初名“城门校”,后改称“城门吏”。正七品,掌司门禁,稽察出入之事。额设满洲十八人,守内九门,每门二人; 汉军七人,守外七门,每
官名。唐代宗时始置,主客省,接待四方奏计及外族使者。五代沿置。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三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职事官,员二人,从五品,为客省长官,掌契丹、
官署名。承应小底局为辽代特有的宫廷机构,属宣徽院。小底,即小厮、小的、小当差之意。有笔砚小底、寝殿小底、佛殿小底、司藏小底、习马小底等,承应内廷使用。见《辽史·百官志一·承应小底局》。官署名。辽置,属
县分职吏名。唐置,其职掌相当于州“司士参军事”,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