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甲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掌制造甲胄,隶武备寺。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掌制造甲胄,隶武备寺。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以知枢密院事为长官,掌督视江淮荆襄军马。其文书行移皆依枢密院体式施行,所有奏报文字直发入内内侍省投进。三十二年罢。官署名。南宋时,枢密院长官在行在外开府,主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县尉的别称。末洪迈《容斋诗话三》:“《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低级工官。《战国策·西周策》: “函冶氏为齐太公灵良剑。”姚宏注: “函、姓也。冶,官名也,因以为氏。知铸冶,晓铁理,能相剑。”
官名。即隋朝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长官职方侍郎,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职方郎中。官名。隋设此官,掌地图等。隋初设职方侍郎,炀帝除去侍字,称职方郎。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周礼·春官·小宗伯》: “若军将有事,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
官名。南朝梁、陈置,三品蕴位,为流外官职。当属太官令。官名。南北朝的南朝梁设此官,掌酒。见《通典·职官七·光禄卿》。
官名。金置,为提刑司长官,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及私盐酒曲并应禁主事,兼劝农桑等事。另有副使、判官等。见《金史·百官三·按察司》,参看“提刑司”条。官名。金置,其衔称带“兼宣抚使劝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