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记
汉朝官员对上级长官陈述意见的呈文。《汉书·朱博传》: “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汉朝官员对上级长官陈述意见的呈文。《汉书·朱博传》: “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正三品,隶中书省工部,掌百工技艺。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同知、副总管各二员。下辖梵像、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银局、镔铁局、玛瑙玉局、石局、木局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真宗咸平(998—1003)末暂罢,大中祥符元年(1008)复置。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
(1) 宋乡役名。轮差乡村第四、第五等户充任,隶属于耆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壮丁废。(2)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
见“参军”。官名,也简称“参军”,详“参军”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描造诸色样制。置大使一员。
即“督捕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福建船政事务。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十月始任命,以沈葆桢任此职。此后多以闽浙总督、福州将军兼任。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林衡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节度观察留后置,正四品,为武臣寄禄阶官。辽朝置左、右承宣使,为内侍省属官。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改节度观察留后为承宣使,位在节度使之次,无定员,无职任,仅备武官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