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代战车编组单位。武王伐纣时有兵车三百两。(2)春秋时军队编制单位。合两偏为一两。见“偏”。(3)春秋时战车隶属步兵的绵制单位。每一乘,攻车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编为三两;守车有徒役二十五人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之制,选人各有选限,自一选至九选不等,选限满,始许赴铨试。如有劳绩,减其选限数,初前赴铨试,称为减选。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白粮经纪二十五名。嘉庆十五年(1810)裁土坝车户后,通仓转运事务皆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场用语。宋朝百官赴政事堂,枢密院议事,称为巡白。
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又称“厂官”。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场主”,掌管出纳之司库,掌管文书之吏胥,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
官名。两晋南北朝尚书祠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祠部郎”。
官名。《三辅黄图》:“永巷,永,长也,宫中之长巷,幽闭宫女之有罪者。”汉初少府与詹事所属均有永巷令及丞。少府所属的永巷令、丞武帝时更名为掖庭令、丞。詹事所属的永巷令秩六百石,副职有丞,掌宫婢侍使。令、
官名。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名义任命,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以“会办财政处事务”名义任命。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财政大臣罢废。参见“财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