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猛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六班,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武官名。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六班。陈沿置,秩八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六班,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武官名。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六班。陈沿置,秩八品。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员一人,为太府卿副贰,四班。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亦置,位次太府少卿,七品。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七品。隋朝沿置,员六人,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初员五人,太
见“教谕”。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名。辽北面官。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
即“警巡院”。
即“检正官”。官名。宋置,五房各一人,掌纠正省务。熙宁三年置,以京朝官充。元丰官制行罢之。绍兴二年复置,属中书门下省。见《宋史·职官一·检正宫》。
宦官职名。明制,景皇陵、皇太子坟、王坟、妃坟、公主坟,各设掌府官一人,佥书十余人不等,以供修理、洒扫、看守香火。凡有祭祀,即由本处掌府官行礼。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右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唐朝置三员,升正九品上。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右藏库副使,隶太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