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使
见“征收课税使”。
见“征收课税使”。
官署名。金朝置。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钱财、差役,泰殿前都点检司。置提点、正副监、丞、直长等职。官署名,金朝置。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其官有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
军府名。即翊卫之府。参见“翊卫”。① 隋朝左、右卫置,分为左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各领开府府(骠骑府)、仪同府(车骑府),是为内府。唐朝十二卫皆置,左右卫领翊一、翊二两府,左右骁卫、武卫、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治安、公共卫生、建筑审核、营业执照、京师市政工程等事宜。辖保安、卫生、工筑、营业四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四人。三十二年,司撤,事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一员,为集贤院长官,正二品,位在大学士上。成宗元贞元年(1295),增一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从一品,置六员。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复以大学士领集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八音盒。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宋朝宫观官名。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参见“宫观官”。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弓弩署置,隶军器监; 军器监罢,则隶少府监,玄宗天宝六载(747)定隶军器监。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另有监作、典事等。
官名,汉置,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注:“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职官。雍正十二年(1734),设井田科,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及官房、官地之岁租,隶户部福建司。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故名。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员,由尚书酌派。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