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汉代察举有武猛知兵法一科,实为武举制度之滥觞。科举制度中的武举,始于唐武后长安二年(公元702年),由兵部主之。考试的内容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社会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社会科。
官署名。简称考功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官吏考课、黜陟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考功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16
官名。晋初有光禄大夫,授银章青绶。如加赐金章紫绶,则为金紫光禄大夫,二品,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赐班位,不别给车服吏卒。梁十四班,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
官署名。宋朝始置。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神宗熙宁七年(1074)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遂置茶场司。元丰四年(1081)合二司为一司。宁宗庆元六年(1200)以提举茶事兼理马
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见“省试(2)”。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国子学初置十五员,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 减为十员。协助博士教授国子学生徒儒学,南朝宋沿置,分掌《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司勋郎。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吏部尚书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