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田禄俸料制”。
官名。设于金太祖时,管理对外事务,由太祖叔阿离合懑充任。阿离合懑死,官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略次于国相。金代官长称勃极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译音,意为“长官”、“管理众人”。见《金史·百官
谋求禄位。《论语·为政》: “子张学干禄。”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以为主凡吏上书事; 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称,民曹尚书典缮治功作,监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
官名。元置,掌教医学生,员额一人。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之中设,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等事。设提督太监一员,由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摄之;又设掌司、写字、管事、长随等,无定员,皆以宦官为之。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
官名。北齐长秋寺中山宫署所属,掌供应宫廷面豆之事。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