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定课郎
即“定课郎”。
即“定课郎”。
守门人。唐李商隐《为举人上翰林萧侍郎启》:“曾干阍侍,获拜堂皇。”
官名。五代置。宋初用为武臣阶官,不领本职。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改从七品。 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女官名。北魏置。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时罢。
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因长一尺(约合今23公分),故名。汉军法规定,如军队吏卒斩首,即以尺籍报送郡县。
官爵品级。《史记·秦始皇本纪》: “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秦制,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斩敌一首加爵一级,斩敌十首,即为十级。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有参军事员。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