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丞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
官署名。东晋末诸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掌亲兵卫队,长官为参军。刘裕为相,改与中兵曹共设一参军。南朝宋、齐沿置,凡单设者亦置参军。梁、陈王府、公府、将军府皆置,设参军。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宫局,掌宣传启奏。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① 明清中央各部院等衙门属官之通称。主
残酷凶暴的官吏。《汉书·谷永传》:“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益选温良上德之士以亲万姓。”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
官名。周朝设此官,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见《周礼·天官·鳖人》。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参见“十威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诏举,裴敦复等二人及第。
官名。同“小宗人”。周朝置。大宗副贰,掌宗庙祭祀。《逸周书·尝麦》: “少祝导王,亚祝迎王,降阶即假于大宗、少宗、少秘于社,各牡羊一牡豕三。”
县门下吏名。汉置县门下掾与门下史,均见《两汉金石记》一一《邵阳令曹垒碑》,其职掌为办理县廷内部事务。《晋书·职官志》不载,而《晋书·刘卞传》有门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