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属三司。掌管三司档案、文卷之事。员额一人,秩正八品。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义为天帝之子,这是对皇帝的尊称。《汉书·鲍宣传》:“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杂任职名。唐置,见“书直”。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从六品,左右各一人。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刊印佛经。神宗熙宁四年(1071)废。
官名。简称贵州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