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功曹掾史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功曹从事”。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功曹从事”。
即“典农司马”。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国民党的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执行,考核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工作制度或工作原则,实行所谓“统一的设计”、“分别的执行”、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州镇僧官名。北魏置,为州沙门统的副职。《魏书·释老志》说:“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清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诸州、镇、维郡那、上坐、寺主,各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若不解律
武官名。辽置, 见“中军都统所”。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名。宋朝置,以内侍充任,掌宫内符玺,从七品。官名。见“符宝郎”。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典寺令副贰。